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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国铝业公司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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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h 发表于 2011-9-15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gh 于 2011-9-15 15:48 编辑

中国铝业公司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中铝科学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中国铝业公司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平区北七家镇北部,规划未来科技城南区C33地块、C-50地块及C-41地块。项目用地东至水源九厂巡线路绿化带,北至规划七北路,西至规划海德堡花园东路,北至规划岭上北路。项目用地东西长约590m,南北约350m。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
(3)周围环境:项目北侧为空地(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西侧隔海德堡花园东路为岭上村(拟拆迁)和海德堡花园,南侧隔规划七北路为北七家庄村,东侧为水源九厂路。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10068.27万元,总用地面积27.35h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9.62hm2,代征绿化及道路用地面积7.73hm2。主要由综合办公楼、科研楼(包括材料所、加工技术所等)、试验中心(包括:熔铸试验平台、压延试验平台、挤锻试验平台、表面处理试验平台、深加工试验平台、试验中心办公楼)、检测中心、循环水泵站以及矿冶科学技术研究所等组成。试验中心配置有满足科研要求的试验设备,包括熔炼铸造机、铸锭加热炉、轧机、拉伸机、挤压机以及退火炉、剪切机等精整、热处理设备。检测中心配置有电子显微分析、物理性能测试、金相分析、化学成分分析等仪器设备,包括扫描电镜、透射电镜、万能试验机、热模拟试验机、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扬尘: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的施工活动主要包括挖填土方、砂石料开采及建筑材料的运输;
废水: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两部分;
噪声:施工期内的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另一部分来自施工区的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弃的建材及包装材料等。
2、运营期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来自试验室产生的烟(粉)尘、酸/碱雾、油雾。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办公室、卫生间、食堂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各实验室产生的清净下水和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酸碱废水。
噪声: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试验设备、试验动力辅助设备等,主要噪声源来自实验厂房。
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实验室固废。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装置后达标排放;合理安排设施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应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及噪声。
2、营运期: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试验平台焊机、铣面机、打磨机等设备产生的烟(粉)尘,经设备自带抽气装置及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试验中产生的酸、碱雾,经净化系统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油雾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II时段标准及《冶金、建材行业及其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DB11/237-2004表3 II时段及表4标准要求。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浊循环系统排污水、含油废水及酸碱废水均经收集后外协处理,净循环系统溢流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预计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 -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不直接向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排放废水,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地下水源防护区范围内,施工过程中对地下水进行了降水,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保护,同时对污水管道、隔油池、化粪池、试验厂房地面等采取防渗措施,做好如上措施后,评价认为本项目排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试验设备噪声值较高,在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处理,并通过合理布置以减轻对厂界噪声的影响;空压机均分散设置在厂房内部(偏跨),设计采取空压机排气管设排气消声器等防治措施;对噪声较高的风机,拟采取安装消音器、设置于单独的风机室内;对挤锻试验平台的打磨机采取基础减振、设置于单独房间内等措施进行消音减噪。采取上述减噪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实验室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试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熔渣及边角料、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废乳液,熔渣及边角料拟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废乳液属危险废物,分别集中收集后送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未来科技城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厂址选择合理。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用有效、先进可行,可实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实施环评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运营后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有必要,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您对中国铝业公司中铝科学技术研究院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求征范围内。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范围内目前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②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③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④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公司
联系电话:010-82298556
联系人:万达
电子邮箱:da_wan@chalco.com.cn
通讯地址: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铝大厦21层北科技管理部
邮编:100082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8395548转819   15811500902
联系人:  朱敏
电子邮箱:xgh@xgh.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B2座12层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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