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9465m2,建筑面积29250 m2。总投资29490万元。主要建设技术研发及销售中心。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街与东环城路交汇处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 本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大楼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城市管网。生活污水及中央空调冷却水排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对伊通河不会造成污染。 (2)环境空气 ①食堂油烟 本项目拟建食堂为中型饮食规模,食堂油烟经重力净化(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75%)后油烟浓度可满足GB18438—2001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②车辆尾气 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其排风机宜选用变速风机,送入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宜设在主要通道上。地下车库仅96个车位,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③实验室废气 实验一般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室设负压排风系统,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少量的废气排至室外后迅速稀释扩散,对外环境影响甚微。 (3)声环境 本项目水源热泵机组噪声较大,但置于地下室内,水泵及水源热泵机组均设隔振基础,进出水管上设减振、消声软接头,以减少对室外噪声污染。风机选用箱式离心风机并采用减震台架,尽可能选用噪音较小的设备。本项目噪声源多置于地下室内东西两侧,对外环境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建筑距厂界距离最近为20m,且厂界进行绿化,项目运行对外界声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采取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唐金泉 电
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