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县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
——昌州古城和香菲街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本工程为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昌州古城和香菲街”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大足县城东侧,距市区约1.1公里,濑溪河至西向东穿越而过。“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昌州古城和香菲街”主要建设内容为昌州古城和香霏街。昌州古城的规划用途为旅游用地,香霏街是商业集中地。项目总共占地面积为68864.08㎡,其中昌州古城:37208㎡,香霏街:31656.08㎡。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35546.42㎡,其中海棠香国建筑面积为15603.2㎡,香扉街建筑面积为19943.22㎡。昌州古城的绿地率为30%,香扉街绿地率为47.76%。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期的影响主要包括燃油动力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废气及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噪声和建筑垃圾等;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影响。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评价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如下:建设过程中强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砂池等废水处理装置,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渣场;本项目采用污水、雨水分流制排水。由于现在项目周围市政管网尚不完善,近期,本建设项目的污水经过项目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濑溪河。等到市政管网完善后,污水达到相应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然后进入大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类要求,后排入濑溪河。同样,雨水采用暗管(沟)组织排放,近期排入濑溪河,等市政管网完善后,接入市政雨水管(渠)。因此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本评价认为重庆市大足县“海棠香国”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4、环境影响评价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市大足县“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昌州古城和香菲街”工程建设项目建成营运后社会、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是可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营运期采取评价所提出的措施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加重区域环境污染负荷。项目在施工期和试用期间严格按照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现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评价认为,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和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由于该项目的建设,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主单位委托重庆大学环评室进行环评工作,报告书已于2011年8月23日完成了初稿,广大群众以及有关单位可到大足县“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昌州古城和香菲街”项目部查阅《重庆市大足县“海棠香国历史文化风情城——昌州古城和香菲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如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和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敬请在公告发布之日3周内,按照公示时间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给予答复和采纳。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
参加本次环境影响调查的对象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项目在建设及投入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是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和建筑垃圾等。针对以上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在拟建区域周边,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解答公众疑问,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编制单位:重庆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联系人:傅遍红 联系方式:13808310821
业主单位:重庆泽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13594128919
重庆泽京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