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青兰线东阿-聊城(鲁冀界)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山东桂鲁高速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长安大学对“国家高速公路青兰线东阿-聊城(鲁冀界)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国家高速公路青兰线东阿-聊城(鲁冀界)段
建设项目概要:拟建东阿界至聊城(鲁冀省界)公路地处山东省中西部,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兰州线在山东境内的一部分,起点位于聊城市东阿县香山东南的黄河大桥西桥头,接泰安至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终点位于莘县王奉乡西北的鲁冀省界,在西宋村(山东境内)西北,北沙窝庙(河北境内)东南进入河北境内,接大名至邯郸公路。途径主要村庄有:香山,姜家庄,大柳张,朱老庄,郑庄,河店乡,魏庄,西宋村等。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长85.124公里。计划于2011年底开工建设,2014建成通车,建设总工期3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公路建成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会显著提高,并将促进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本工程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总体上看,夜间环境噪声超标现象和影响程度均高于昼间。
3)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4)拟建公路沿线跨越马颊河、徒骇河、京杭运河、小运河、四新河、西新河、赵王河、羊角河、引黄干渠等,公路的修建会在不同时期对沿线的河流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征地拆迁影响户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在沿线施工中,若发现未勘探到的地下文物,应及时上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对沿线野生保护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临时挡墙、隔声窗、环保搬迁、声屏障等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米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 (2)公路收费站、护工区、养管所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设化粪池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出水做到达标排放,或可用作农灌和服务区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说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 029-82334882
电子信箱: 439016722@qq.com
联系人:李泉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9.16~201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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