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四川金汇涂料有限公司委托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目前,心意商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现就环评工作进行公告。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心意商业广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兴义市坪东办双龙路14号
3.工程概况:本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建设心意商业广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666.2m2,建筑占地面积为8930.68m2,总建筑面积为159108.41m2(含地上,地下建筑面积)
二、主要环评结论如下:
废气:油烟废气经安装的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专业烟道楼顶高空达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经兴义市五吞污水处理厂处理和达标排入纳灰河;
噪声:项目对高噪声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可实现场界噪声达标,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经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兴义市规划要求,选址较为合理;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地防治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当地环境现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采用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义市心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08599786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10821407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九月17日——2011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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