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公众意见调查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丰都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鹅公堡,项目周边为城市规划用地,东面为规划居住用地及学校用地(现为空地);南面为规划居住用地(现为空地);西面为规划商住综合用地(现为空地);北面为规划居住用地(现为空地)。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06672m2、建筑面积约66000m2,设置病床位1000张,日门诊最大接待量800人。 拟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区、医技区、住院病房区、后勤区及行政办公区;主要设置科室有:内科、外科、妇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五官科等,同时包括相关的配套设施。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粉尘和噪声。土石方开挖装卸、出渣装卸、爆破、钻孔、散装水泥作业及建筑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将产生粉尘。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进行场地填挖、清理平整、运输等施工活动时排出的各种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有CO和NOx。常用施工机械有载重汽车、空压机、电焊机、混凝土输送泵等,噪声级在78~90分贝之间。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另外,混凝土养护和施工车辆的冲洗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清洗等,都将产生一定的施工废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服务期 (1)项目服务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 (2)拟建项目服务期的地表水污染物主要为含病菌的医疗污水,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医疗污水经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丰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长江,对长江水质影响小。 (3)拟建项目主要设备声源有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房、备用柴油发电机及停车库等,其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级在70~90dB,经隔声、吸声处理后对外环境及院区内部影响小。 (4)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性固废、医疗废弃物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区生活垃圾预消毒处理后,分类收集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医疗污泥预消毒、脱水后,与其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送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三、项目将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噪声、粉尘和水土流失等。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防治措施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安放位置;禁止夜间施工(须夜间施工,应向丰都环保局申报,并应在醒目位置出示公告牌);“两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车辆进出路线经常洒水,加强场地地面、施工道路的保洁工作;水泥等易扬尘物质须密闭式运输;施工队伍采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燃煤。采取开挖边坡防护工程、地表排水、地面硬化、施工道路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 另外,施工现场修建简易的生化池收集处理施工场地区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服务期 (1)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采用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风、自然补风系统,按每小时不小于6次换气次数设计选用送、排风机,排风应经专用排风竖井或消防烟道送至屋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在临时工作时,废气应经排气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医疗污水预处理站,废气收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医疗污水经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丰都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进入长江;绿化、道路、车库冲洗水等排水进入雨水管。 (3)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进出区域汽车作禁鸣、限速要求。 (4)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性固废、医疗废弃物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区生活垃圾预消毒处理后,分类收集,与其他生活垃圾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医疗污泥预消毒、脱水后,与其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送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为医疗卫生项目,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丰都县人民医院 2、联系人: 余老师 3、联系方式:70719510 五、环境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1、环境评价机构: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联系人:唐老师 3、联系电话:89076308 4、传真:89076819 5、电子信箱:sin_zj@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