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甲醛、多聚甲醛和浸渍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次公示 受广安昊川化工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甲醛、多聚甲醛和浸渍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评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甲醛、多聚甲醛和浸渍纸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四川昊川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7800万元人民币在广安市新桥工业园区建设甲醛、多聚甲醛及浸渍纸生产项目,该地块总占地面积25600m2,总建筑面积8750m2,项目建成后,年产甲醛10万吨,多聚甲醛6000吨,浸渍纸200万张,项目拟于2011年10月动工,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设备安装期2个月,调试生产1个月。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安经济开发区新桥能源化工集中发展区,新桥能源化工集中区主要位于广安市广安区新桥乡区域内,东至前锋镇,西至代市镇,北到广安电厂,南到新桥乡水磨湾椅子村,园区控制规划面积25km2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和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和施工噪声等;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具有一定的瞬时性,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废气、机械噪声和生活垃圾等固废。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对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可接受。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可燃气体,可用锅炉燃烧后排放不仅减少污染还用于厂区燃料,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噪声声防治措施:基础四周做成减震槽或减振沟;用弹簧减振器或其他弹性材料做机座的隔振装置,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固废防治措施:对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箱)进行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外排,催化剂银触媒、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广安市城市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改进措施与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按照“三同时”政策,项目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挂出后十个工作日内(2011年9月22日~2011年10月1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安昊川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总
联系方式:15692860666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6号;
联系方式:028-85198176(分机)329
邮箱:scsg2011zxb@126.com
2011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