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赣州市巨龙废旧物资调剂市场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套)废弃硬质(钨)合 金激光再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内设除油清洗线1条、切割机10台、横流CO2激光熔覆设备10台、物料存放区、其它设备摆放区等)、原料仓库、产品仓库、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环保工程以及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 工艺流程:除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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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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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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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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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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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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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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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入库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主要有:激光切割及激光熔覆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 废水主要有:来自废旧刀具等脱脂后续的清洗废水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固废主要有:边角废料、熔覆残渣、废乳化液、处理器收集的烟粉尘、废水处理污泥、除油槽液、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 噪声主要来自激光切割机、激光熔覆成套设备、机床、冷却塔、风机、水泵等,噪声源强72~90dB(A)。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激光切割机产生的烟粉尘单独收集后采用一套处理能力为1200 m3/h的高效烟尘过滤器处理;激光熔覆过程产生的烟粉尘收集后采用一套处理能力为2000 m3/h的高效烟尘过滤器处理。预计其去除率可达99%,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除油清洗废水产生量经在线处理回用系统(化学反应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线;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赣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入赣江。 3、固体废物 废除油槽液、废乳化液、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固废,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边角废料、熔覆残渣、收集的烟粉尘外售于回收公司再生利用;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不外排。项目各类固废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不直接向外排放。 4、噪声 在设计安装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并且将高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一步控制噪声,各设备排放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废水、噪声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本项目主要从事废弃硬质(钨)合金激光再制造生产,以废弃硬质(钨)合金为原料,通过先进的激光再制造技术对其进行激光熔覆技术的修复。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中第一类
鼓励类
第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以及第30条: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因此,本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 2、选址结论 项目选址位于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厂区及其附近环境质量较好,均能达到功能区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保证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则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使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功能发生变化。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3、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纳污水体赣江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在各类气象条件颗粒物的一次浓度最大增加值分别为0.000083mg/m3,占标准0.018 %。其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234米。故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经在线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赣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入赣江。项目生活污水新增排放量为33.6 t/d,占赣州市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的0.056%,污水厂具有足够的余量来接纳本项目污水量。项目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总磷,无有毒有害特殊污染物,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赣州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赣州市污水厂采用组合交替式活性污泥法处理污水,其工艺成熟、处理效率高,且有除磷脱氮效果。项目废水排入赣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厂处理工艺产生冲击负荷。根据“赣州市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结论,废水排放对纳污河道赣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功能级别。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在厂区总图布局上采取静闹分区,并对噪声源分别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清洁生产结论 本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采用全封闭室内激光熔覆作业;主要生产设备具有低污染、低噪、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经比较,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优于或与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持平。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赣州市巨龙废旧物资调剂市场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41000 联
系
人:方总
联系电话:13607077329 评价单位: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36号西格玛商务大厦1007室
邮编:330000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791-8637818
传真:0791-6861222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