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榆瞻榆D风电场(49.5MW)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吉林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通榆瞻榆D风电场(49.5MW)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工程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风电场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交通道路工程等组成。 建设地点:位于白城市通榆县的瞻榆镇南部,规划范围约33km2。 工程占地:工程总占地面积413246.75m2,其中永久占地面186547.75m2,临时占地面积226699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ⅰ选择合适季节进行施工,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 ⅱ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宜超过15km/h; ⅲ在施工期间要洒水作业,尤其是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及基础施工的挖土与填充时更应如此,要在料场周围及基础施工现场经常洒水; ⅳ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之外的植被; ⅴ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产生飞灰。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输车队、施工机械(推土机、搅拌机、吊车等)。经类比调查和计算可知,距离声源250m处,噪声即可衰减至55dB(A)以下,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昼间≤55 dB(A)的要求。由于噪声属非残留污染,随工程结束而消失,所以,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但为降低噪声,建议选用低噪声工程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 (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风机运行时将产生噪声,当风机组运行功率为30-40%时,风机下1m处噪声值约为55dB(A),昼间距风机300m处噪声为45 dB(A)。由风机噪声测试报告可知,风机组运行功率为95%时,风机下距风机1m处的噪声为56.7dB(A),以该数据为源强、应用噪声衰减公示计算,得出昼间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的距离为48m,夜间达标距离为256m。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确定本工程的声环境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人员临时居住处建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同粪便一并定期清掏,用于积肥;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用于周围草地灌溉等,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劳动定员1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t/d(175.2t/a)。风电场所在区域内无排水管网和地表受纳水体,本工程拟设置防渗化污池,污水经化污池处理后,存放在集水池内,经过处理的水与防渗旱厕一起定期清掏,由清污车运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施工人员垃圾得到合理处置,废弃土石方得到合理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2)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工程劳动定员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25t/a。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风机组和变压器设备维护时会产生极少量油污,主要为润滑油,风机组底部为水泥结构,产生的油污不会下渗。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通榆县的瞻榆镇南部 联 系 人:王强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邮 编:130021 电 话:0431-85920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