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中央首座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金宇中央首座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由南部县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在南部县西部新区县政府旁开发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30176.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0737.68 m2,主体建筑由地上建筑(建筑面积118695.85m2)和地下建筑(建筑面积22041.83 m2)组成,以及围绕主体建筑的周边绿化、泊车位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依据工程建设对施工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的大小、影响时间的持续性、影响的潜在性及影响受体的敏感性进行分析,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将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从影响区域看,主要是施工区及周围区域,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施工人员、周围居民。从影响因子看,施工占地和弃渣,以及施工中产生的的SS、COD、粉尘、噪声,对水质、大气环境、声环境影响是主要的,其他环境因子的影响相对较小。
1、施工期:
(1)废水: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
(2)废气:①粉尘:工程施工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一定量的粉尘。
②燃料废气:主要是各类施工设备及运输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含有NOx、CO等。 ③装修废气:喷涂油漆、涂料等装饰材料时产生含苯系物的废气。
(3)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时所用的推土机、挖掘机、重型碾压机、装载机、载重汽车、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5~110dB(A)。
(4)固体废弃物:包括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废弃的建筑材料等。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从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2)废水
运行期间,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送入南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嘉陵江,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运行期间,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期间产生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或处理,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废水:对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拟采用沉砂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对汽车及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采用“废水收集系统+隔油”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或周边洒水降尘。民工不设立住宿营地,利用当地其他公共设施解决生活及污水问题。
(2)废气:制定严格的防治方案治理扬尘、废气等带来的污染问题。
(3)噪声:分别对污染源、传播途径等进行治理,以确保场界达标;对于重型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
(4)固废:对于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从项目实施情况分析,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2)废水
运行期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送入南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嘉陵江,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运行期间,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运营期间产生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或处理,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评价表明,项目营运后,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当地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只要切实作好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南部县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传旺
电话:18227329888
环评单位名称: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3248号)
地址:四川大学27#信箱
邮编:610065
电话:028-85460916
六、公众参与方式
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结论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E-mail等形式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南部县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