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懿品兰湾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懿品兰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1)懿品兰湾建设项目选址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村,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正荣(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懿品兰湾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000万元,占地面积30843.92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112211.37平方米。拟建18层的楼房4幢,26层的1幢,30层的2幢。 (2)建设进度: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为3年,建设起址年限2011年4月—2014年4月。 (3)主要建设内容:住宅楼、幼儿园、配电室、垃圾站、社区服务等公建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正荣(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街1585号 联系电话:18905946511 联系人:肖先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100号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877366 电子邮件:hjpj3@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莆田市仙游环境监测站于2011年4月7日在项目附近内河桥头处设置一个监测断面进行采样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该内河水质现状较差,BOD5、CODMn、NH3-N、总磷各项指标均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由于内河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低,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内河造成;此外,生活垃圾任意倾倒也是水体污染的原因之一。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4a类标准,声环境现状良好。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小区居民生活燃料以清洁燃气为主,正常燃气废气对环境空气基本没有影响;居民厨房油烟通过变压式烟道排往屋面上空;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排风竖井从车库上方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管直通屋顶排放,对项目自身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28.2 t/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3)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的内部噪声源主要包括配套设备噪声、社会噪声、以及小区交通噪声。交通噪声是项目外部主要噪声污染源。通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其内部噪声源对小区居住环境的影响较小;根据预测,本项目靠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物可符合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其他区域可符合GB3096-2008 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小区垃圾处理实行“分袋装放、定时收集、统一运送、集中处理”的办法,在小区内每梯位前设置密盖式分类垃圾投放桶,随时接纳住户和商业区分类投放的垃圾,物业管理委托环卫承包专车每天两次收运,将区内垃圾集中外运处理。3、总结论:懿品兰湾建设项目选址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坂头村,其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本项目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在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控制、环境管理等方面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且能够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正常排放且排放总量控制在本报告书核定指标以内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可行。 五、意见发表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15日(含周末时间)。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