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滔永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目前,《海滔永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滔永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建设单位: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了解决增城污泥处理的负担和避免污泥处置过程中对水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海滔永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总设计处理污泥规模为200t/d(污泥含水率60%)。项目拟采用膨胀剂(木屑、花生壳、秸秆、树叶等)来调节污泥水分,混合专用发酵菌,采用太阳能筒式发酵工艺,对污泥进行高温好氧发酵,实现快速腐熟与除臭,处理污泥能力200吨/日,年产约5万吨精制有机肥料。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另外包括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臭气(H2S、NH3)、粉尘及固体废弃物等。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废物等,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2)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永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可以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化验室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项目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滤池处理达标后排放;粉尘经扩散式旋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作,经减震降噪隔声等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粉尘处理系统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混合及发酵阶段经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物料混合工序,有机肥包装车间收集的粉尘外卖;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塘美村永和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内。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规划,环保措施技术合理、运行可靠,工程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完成各项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环保资金落实到位、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有关环保对策与建议,可使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简本方式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以登陆查阅。
网站:http://www.eiafans.com/post.php? ... com/forum-64-1.html
(2)索取补充资料方式
可向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索取
(3)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2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刊登《海滔永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在本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区等处张贴公告。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增城市新塘镇塘美村
联 系 人: 冯智星、刘国祥
联系电话:13602860498、8270822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邮编:510006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13924100425 邮箱:hnsdhk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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