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化工(佛山)有限公司 8000吨/年脂产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1、建设项目概要 司马化工(佛山)有限公司为德国独资企业,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工业区大塘园A区17-5号地,所在地属工业园综合区。公司成立于2005年,占地面积29349平方米,主要从事新型陶瓷助剂、皮革化学品、纺织化学品生产。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佛环函[2005]670号”《关于司马化工(佛山)有限公司新型陶瓷助剂1080t/a、皮革化学品60t/a、纺织化学品60t/a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08年8月,项目分两期通过佛山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验收(佛环函[2007]554号、佛环函[2008]372号)。 脂产品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妆品、工业润滑油、纺织助剂、涂料等行业,国内高端市场基本被进口产品占据,司马化工(佛山)有限公司拟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空地,采用司马化工德国母公司的技术和工艺,进行扩建,年产8000吨脂产品,主要面向国内高端市场。 2、建设单位 司马化工(佛山)有限公司 3、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1)废水污染源 项目冷凝系统收集的冷凝液约2吨/天。更换产品批次时反应釜冲洗废水,约1吨/天。生产废液主要含醇、酯类。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8吨/天。 (2)废气污染源 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车间冷凝系统尾气,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恶臭气体和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废导热油;二是废包装材料;三是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其中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 (4)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等发出的机械噪声。 4、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外排污水由大塘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念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置一台导热油炉,选用含硫低于0.2%的优质0#柴油,排放烟气中SO2、NO2与烟尘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A区新建轻柴油锅炉标准。炉烟气经20米高的烟囱收集后高空排放。 车间仓库内加强物料管理,减少恶臭物质无组织排放,加强机械通风,能有效改善工作环境,给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做好个人防护。恶臭物质对员工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对于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进行吸音隔声处理,加装消声设备。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使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 4)固废防治措施 ①废导热油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②生产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③对于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建成后,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原有的水平,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环境功能的降低。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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