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拟在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建设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滨河路和16米支路建设工程,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滨河路和16米支路建设工程 工程内容:本项目由滨河路和16m支路组成,滨河路工程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中心城区东部云近东区最东面,该路是云近东区内一条主要的城市II次干路,道路外形为大致呈欠一“|”的“D”形道路。道路大致为西向南走向,道路绝大部分为曲线,西起驹荣路,南面终点为南国东路,全长2043m,其中包括滨河路下穿东乐东路隧道(滨河路与东乐东路相交处)1座,长度约112m;小桥梁2座,长度均为16m,桥宽分别为35m和45m,设计车速40km/h。16m支路道路走向为正南北走向,全部为直线段,北面起点为滨河路,南面终点为东乐东路,该路是云近东区内一条为小区提供交通服务的城市II级支路。道路长度330m,道路宽度16m,设计车速为30km/h。 项目总投资:14912.21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黄晓辉 电话:0757-22836820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编:5283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60-88223545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号102 邮政编码:528403 电子邮箱:gxhkygd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搜集资料和现场调查; (2)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同时通过访问、调查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在项目周边各相关单位发放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分析环境影响因素,描述评价重点和保护目标; (2)对建设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给出评价结论; (3)分析、预测和评估本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对项目周边社会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给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提出消除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实施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4)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5)给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该项目的建设选址选线是否合理? 3、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5、有什么具体要求? 6、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信函;向所在单位、管理区反映;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现场调查时反映。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公示有效时间:2011-9-6~2011-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