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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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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a 发表于 2011-10-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彭州市兴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彭州市龙锦路安置工程C区工程项目”
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11年9月20日
1 、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彭州市龙锦路安置工程C区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彭州市天彭镇龙锦路社区范围内
工程投资:18000万元
建设单位:彭州市兴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筑内容及规模:安置房、配套商业用房、幼儿园以及其他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1796m2。
2 、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是扬尘、噪声、工地生活污水和建筑废水。营运期主要环境污染是生活污水、机动车尾气、住户天然气燃烧所产生的废气、住户饮食油烟、餐饮油烟、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含商业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3、预防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按成都市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管理;在噪声控制方面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民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可有效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避免施工期发生环境污染纠纷和市民环保投诉事件,不遗留环境问题。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外排,预处理池及污水处理站容积均为500m3;住户使用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可达标排放;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各种设备除合理选择安放位置外,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集中收入小区垃圾房,由市政环卫车每天统一清运,纳入城市垃圾清运系统。对于商业用房,物管部门在引进经营项目时应严格把关,严禁引进歌舞、游艺等高噪高污染行业;对商业用房经营类型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引入项目时,应及时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
4、环评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彭州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营运期内各种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可作到达标排放。
该项目在彭州市天彭镇龙锦路社区范围内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是可行的。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6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 028-87057760
   电子邮件: Lyy1982531@163.com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 8 号环保大楼
   邮编: 610072
6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州市兴彭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84405027
   联系人: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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