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一个项目,报告表的。没有食堂,没有生产废水。 “本项目拥有员工人数35人,不设员工宿舍和食堂。因此员工生活污水用量按[url=]15L[/url]每人每天计,则年用水量为157.5t/a。污水排放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6t/a,其中COD和NH3-N浓度分别按320mg/L和30mg/L计,则COD产生量为0.04t/a,NH3-N产生量为0.0038t/a。由于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仅为0.525t/d),[url=]要求建设单位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走,作农肥使用,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url]”
一个问题是人均用水量,这个我写(15L/人·天)。应为本身项目没有食堂宿舍,用水仅仅是饮用和洗手、冲厕。这里专家建议是改为50L,这个没问题,是我考虑的不充足。
第二个问题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使用,这里专家要求我确认是否能达到农灌水标准。我个人觉得在农村一般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是可行的,也可以提供协议。但是要确认是否能达到农灌水标准,说实话很难。
各位高人请指点下,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能达到农灌水标准么(我觉得达不到)?如果达不到,就不能做农肥处理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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