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怀柔产业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目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怀柔产业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现就环评工作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怀柔产业化基地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环评机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二、项目简述及主要环评内容 (1)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可下载(简本内容在附件中)或向环评单位索要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怀柔产业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查阅,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电话、E-mail等途径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以及起止时间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具体形式:可通过①E-mail;②电话、传真。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64807538;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62954920-810; E-mail:lasting2010@126.com。 请在邮件上注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怀柔产业化基地的环保意见”,来信中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