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9线豫皖交界至固商交界段公路改造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S339线豫皖交界至固商交界段公路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固始县陈淋子镇史河大桥,沿S339线向西先后经固始县陈淋子镇、祖师庙乡、武庙集乡、段集乡,终点止于方集镇固商交界处,路线总长31.53公里。在现有公路上对损坏路面进行修补,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主要控制点有起点、终点、平面交叉点等。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7339.38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2013年1月建成通车。 项目是河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河南东南部公路网络的重要举措,项目建设符合固始县和信阳市公路建设规划。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声环境影响 公路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根据工程特点,建设初期的路基土建阶段噪声影响容易发生扰民现象,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式,保证沿线村庄等环境敏感点的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到较大影响。 (二)环境空气影响 公路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通过合理设置堆场、定时洒水、用帆布遮盖等措施可保证沿线居民生活的环境空气质量。 (三)水环境影响 公路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场地的生产、生活废水,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合理施工工艺及对施工营地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对地表水水质不会产生污染影响。 (四)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用沿线取土方式,不设弃土场,取土对沿线农业及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评价建议项目应合理设置取土场,并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因道路施工造成主体工程与临时工程表面植被破坏,致使地表裸露在雨季将构成新的水土流失,但在施工后期由于采取了水土保持的工程与植物措施,水土流失现象将会得到有效控制。施工期计划的临时占地150亩,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为短期影响。 绿化工程可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线路压占损失的植被,并补偿部分生物量。公路建设过程中做好征用土地的补偿工作、及时对临时用地等进行复土还耕措施,可以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则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建议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的专用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市生活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