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中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斯巴鲁汽车四平店公告 四平中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在四平市开发区大路投资3500万建设斯巴鲁汽车四平店,本项目占地5000m2,总建筑面积3561.19 m2。年销售车辆300辆,年维修车辆6000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斯巴鲁汽车四平店。 建设地点:四平市开发区大路。 项目概况:占地5000 m2,建筑面积3561.19m2。年销售车辆300辆,年维修车辆6000辆。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建设过程中所进行的地基深层处理及土石方、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运输等施工行为,在一定时段内都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覆盖等措施;施工废水沉淀澄清后回用;噪声采取设围墙、合理布局、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建筑垃圾及时送市政垃圾堆场。这些影响一般是属于可逆的,待施工期结束后将一并消失。 2、营运期 (1)、汽车尾气:汽车进出厂房及进行试车时有尾气排放,应安装排气扇或其他强制通风装置,降低车间内的浓度。因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较少,大气污染物的落地浓度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烤漆有机废气:对汽车表面进行喷漆、烘干,主要使用硝基树脂漆类,喷涂后挥发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碳对苯类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净化,对苯系物去除率达98%以上,经处理后的废气由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出,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3)、焊烟:焊烟配备单机袋式除尘器,除尘器可提供最大400m3/h的空气流量,除尘器的过滤布袋对于大于0.1μm的微粒去除效率可达95%以上,从车间天窗排放,能满足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电焊烟为4mg/m3及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要求。 (4)、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防渗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5)、噪声:运营期钣金工序90~95 dB(A),机加设备噪声80 dB(A),在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的情况下,可使噪声衰减20 dB(A),生产车间距厂界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对当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的现象。 (6)、固体废弃物:废金属零部件应及时收集,出卖给专门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市政垃圾处理厂;废机油用专门的容器盛装,含油抹布应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部门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平中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34—5083856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1-10-9起,2011-10-14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