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东莞市东坑镇(凤大村)东兴路北侧建设锦绣豪园项目。城镇建办及市规划局同意将该地块用作二类商住混合用地,取得规划许可证(证号:2010-26-011,2009-26-006)。本项目总投资76746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259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6637.0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5826.1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2279平方米,商业允许引进餐饮业,地下室建筑面积54927.41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2896平方米,首层架空建筑面积708.52平方米,容积率2.42,绿化率35%,设有停车位1373个,设有2000kva(1800kw)发电机一台、不设锅炉。项目预计开工时间2012年05月,完成时间约2014年05月。 一、建设单位:东莞市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东兴路259号商业银行大厦四楼3号 联系电话:13600294813 联系人:温志军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构: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评单位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本公示处于项目环评准备阶段,其目的主要了解公众对项目主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④环境影响分析和回顾性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⑦开展公众参与、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和项目对公众在生活、工作、学习上的影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发放公众调查表; (2)与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联系; (3)走访附近村民。 项目所在地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