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kshbs 于 2011-12-30 09:21 编辑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滨海格赛斯贸易基地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两部分:后方陆域、码头工程。
项目用海总面积约4.8公顷,其中填海面积2.5公顷,水域面积2.3公顷。建筑区域分为前方装卸作业地带和后方冷库区,其中冷库区由冷库、停车场组成。
2、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格赛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平祥
电话:15102204915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騄
电话: 59812345-322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2011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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