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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塔河油田6-7区奥陶系油藏综合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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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4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塔河油田6-7区奥陶系油藏综合调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塔河油田6-7区奥陶系油藏综合调整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草湖牧场境内,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塔河油田6-7区奥陶系油藏综合调整项目以提高现有缝洞单元储量控制程度、积极动用塔河油田6-7区未动用储量,寻找有利缝洞异常体为原则,部署直井10口、侧钻井6口;其次是针对22口停产和低产低效井,根据其储层发育状况、生产动态特征及开发潜力,进行针对性的措施挖潜,提高采收率。本次调整钻井总进尺5.97万米,采取不规则井网布置,新建产能13.72万吨,预测15年内新井累积产油84.9万吨,可采储量由1311.9万吨增加到1421.2万吨,采收率由17.2%提高到18.2%。至2025年,区块年产油8.4万吨,累计产油1114.4万吨,综合含水91.2%,动用储量采出程度14.3%。实施原则为整体部署、分批实施、及时调整。塔河油田6-7区奥陶系油藏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的投入不仅为国家争取了宝贵的油气资源,而且为国家赢得了可观的税收,对改善国家能源结构,缓解能源紧张,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7318万元。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油气田开发建设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钻井过程中使用的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在运行过程中因柴油燃烧而产生燃烧烟气以及油田运输车辆排放的少量尾气和运输中产生的扬尘。根据类比同类钻井井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现场监测的数据表明,钻井井场周围大气质量良好。整个油田的开发周期是短暂的,钻井期污染属于阶段性局部污染,完钻后投入正常生产则无此项污染。从影响时间、范围和程度来看,钻井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是有限的。

油气田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油气集输及油品外运过程中因烃类气体挥发泄漏损失,以及井场加热炉燃烧天然气排放的废气。设备燃料为天然气干气,属清洁能源,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含油污水经二号联合站含油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后回灌地层,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运至塔河油田二号废液处理场集中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开发过程中对泥浆池实行严格的防渗措施,严格控制落地油的产生,本项目正常工况不会对地下水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在风险事故时,对地下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运营期即油田的生产过程的噪声主要以站场的各类机泵、加热炉等噪声为主,对环境的影响周期较长,贯穿于整个生产期。经预测,在距离声源50m处的噪声声级衰减为46dB(A),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类标准的要求。到100m处噪声级进一步衰减为40dB(A),计转站对周围边界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很小的,站场所在地为无人空旷地带,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钻井期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和钻井岩屑进入防渗泥浆池中经固化填埋处置,井场泥浆池也进行了恢复,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污泥集中收集后运往塔河油田一号固废处理场填埋处理。项目开发工程建设期和生产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通过有效的途径得到较好的处置,对评价区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塔河油田6-7区奥陶系油藏开发建设工程是在荒漠区进行,油田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植被的影响。由于此区块周边植被盖度相对较高,多有胡杨林分布,所以项目工程对其存在着直接的影响,在油田建设过程中要更加注意保护。本项目在设计时已考虑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从井场布设,集输管线、道路修建各方面都考虑到生态环境的问题,所以井位布设,管线和道路走向设计方案合理,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区内油井发生井喷后,可能对下风向2000m范围内的敏感点产生污染,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发生井喷事故时,对草湖牧场H2S地面浓度贡献值均小于MAC半径(车间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但超过“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除静风B稳定度气象外)。

本项目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在风险事故状态下,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控制风险影响,是控制环境风险影响的有效途径。本次评价将以此为重点,针对工程环境风险事故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在制定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后,可将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到最低,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1)油气集输、处理及外输采用全密闭流程;

2)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烃类机泵采用无泄漏屏蔽泵;

3)燃气加热炉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高效燃烧器,一是减少了燃料其用量,排烟量相应减少,二是燃烧完全,使CO等有害气体排放量减少。

4)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自控系统,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装置平稳操作,减少天然气放空和安全阀起跳,尽量减少油气的泄漏,在正常情况下无天然气排放。在可能发生气体泄漏的原油处理装置区设有天然气气体检测报警器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意外,可及时报警。

5)放空气均排入放空管网,减轻对环境的危害。火炬系统采用先进的技术,火炬以保证燃烧完全、稳定,点火系统安全可靠,火炬高度符合规范要求,减少了火炬对地面的热辐射强度及有害气体的浓度。

6)加强对燃气设备燃烧废气的环境管理。采用高效的燃烧设施,提高燃烧效率,同时在排气筒的底部设置采样监测孔,定期监测烟气的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的浓度。

2)废水治理措施

1)本项目含油污水输往塔河二号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94)中的有关标准后用于回注地层。

2)井下作业废水需收集后运至位于塔河油田二号废液处理场集中处理。

3)固废治理措施

1)落地油的控制与回收处理

改造工艺设备及流程,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落地原油泄漏并防止事故发生,井下作业必须带罐操作,从而降低落地油的产生量。对井口泄漏油、井下作业时产生的油,必须在源头上加以控制,使之不落地。否则,对落地油的清污处理、处置,不仅负担重,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技术难度也较大,往往都是治标而难以治本,资源化率低。处置不妥,还会形成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必须本着清洁生产的原则,实施源头控制。

严格执行井控技术规定和井口装置试压要求,落实好防喷、防漏技术措施。

井下作业时按照铺设作业,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及时回收落地油等废物。

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油管线等易发生泄露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减少或杜绝油井跑、冒、滴、漏,以及原油泄露事件的发生。

钻井期每井设置50m3的放喷池,用以收集原油采出时产生的落地油,完井后由专门回收队回收处置。

2)含油污泥、油砂的处置

含油污泥、油砂需排放到密闭容器内,经过浓缩干化后,最终清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处理场处理。

4)生态保护措施

1)提高油田工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活动中杜绝人为破坏胡杨林及其他植被的现象。

2)油井设放喷池,如发生井喷等意外事故,可及时收集溢油,避免原油外泻引起生态破坏。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在事故发生时将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3)遇到井喷首先应防止发生火灾,并及时用土堆圈出反出液预留场,控制流淌范围,回收随井喷气液带出原油,清除被污染的土壤。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生产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可将工程的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进行查阅,提出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库车县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对受访者个人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A512


编:830011



人:方永国


话:0991-3166248

2)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海峰

电话:0991-2358849

传真:0991-2300943

Emailxjbthpzx@163.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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