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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罗源县祥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担罗源县范围内烟花爆竹C、D类产品的批发。罗源县祥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罗源县松山镇外洋村乌山新建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库区内设两个烟花爆竹仓库,占地面积为2806m2,仓库建筑面积为600m2,预计可储存单个产品装药小于40g的烟花5000kg和单个产品装药量小于0.5g的爆竹5000kg。
二、项目储存规模
本项目库房储存规模及烟花爆竹种类如表1所示。
表1 储存规模及烟花爆竹种类
库房 库房名称 储存规模 烟花/爆竹种类
1-1 烟花库 5000kg烟花 C、D类
1-2 爆竹库 5000kg爆竹 C、D类
三、污染物产生及环保措施
3.1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CODCr0.088t/a,BOD5 0.048t/a,SS0.044 t/a ,氨氮0.008t/a,动植物油0.002 t/a。拟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场内绿地及外围山林地绿化,不对项目周边水体排放。
3.2 废气
项目营运过程中运输车辆尾气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强度很小。车辆尾气经过大气运动作用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无需采取措施;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议采取地面洒水措施降低扬尘强度,加强库区及进场道路的清扫工作,可有效降低道路扬尘的产生。
油烟挥发量为0.006kg/d(0.002t/a),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3/h,油烟去除率约90%),本项目平均每天使用静电油烟净化器时间约为4h,油烟经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为0.038mg/m3。
3.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进出车辆行驶及怠速状态时产生的噪声。车辆鸣笛时周边噪声短时间内上升10dB以上。建议通过在场内设置减速禁鸣标志,严格要求驾驶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控制库区噪声。
3.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值班人员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0.6kg/人•d,则产生量约3kg/d,1.1t/a。拟在库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收集箱,将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袋装后纳入当地垃圾处置系统合理处置。
对运营期产生的过期或有残损的烟花爆竹,将其退回原生产厂家进行处理。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罗源县祥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雷孝平
联系电话:0591-26832049
联系地址:罗源县莲花城东区6-1049#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地 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邮编:510115
联 系 人:黄颖妙
邮 箱:782973867@qq.com
电 话:0591-83268612
传 真:0591-87667867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事故风险评价等,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不限于此)
(1)您是否了解该建设项目
(2)对该建设项目所持的态度
(3)该建设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该建设项目对个人生活质量的影响
(5)该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6)个人利益受项目影响的程度
(7)对所受影响的基本态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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