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cher√ 于 2011-10-19 16:28 编辑
南沙珠江湾项目A、B地块环评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其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南沙珠江湾项目A、B地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南沙珠江湾项目A、B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南沙街凫洲大桥以西A、B地块
概要:南沙珠江湾项目A、B地块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凫洲大桥以西,基地地势平坦,东面隔规划道路为C地块(在建),南面隔规划道路为未利用地,未来规划为体育公园,西面紧邻江南路,北面隔规划道路为东南综合安置区。A、B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824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667平方米,可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为358220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2286平方米,绿地率35.0%。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4480235
联系地址: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
邮编:234000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5217694939
E-mail:fjblove@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规划建设、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现场踏勘、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对策、项目建设可行性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主管部门提出,联系方式见本公告之第二、三条。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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