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县拉诺玛铅锌矿 60万t/a(一期30万t/a)选矿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二次)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已基本完成西藏自治区昌都县拉诺玛铅锌矿60万t/a(一期30万t/a)选矿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昌都县拉诺玛铅锌矿60万t/a(一期30万t/a)选矿厂工程 ·环评承接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 ·项目概要:选矿厂规划规模为60万t/a,一期30万t/a,选矿采用浮选工艺。尾矿库初期坝坝顶标高为+3453m,最终堆积标高为+3477m,总坝高57m,采用朔源式分级筑坝方案,圈定总库容98.81万立方米,有效库容68.59万立方米,服务年限5.09年,尾矿库等级为四等。 二、公示简本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获取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1月2日。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及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基建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极为有限,而运行期长,选矿生产将对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相对显著,但只要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环保对策措施,工程带来的环境问题可得到缓解或消除。因此,只要在坚决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书与工程可研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选矿废水实施禁排并循环回用、尾矿库安全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业专家。
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环评编制的技术问题;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西藏圣凯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继东 Email: 277475709@qq.com 联系电话:13908959699 邮 编:860400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 联系人: 温 工 Email: 183526374@qq.com 联系电话: 15889078575 传真:0891-6876851 201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