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市鸭绿江干流城区下段堤防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吉林省集安市鸭绿江干流城区下段堤防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安市鸭绿江干流城区下段堤防工程 建设地点:吉林省集安市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吉林省集安市鸭绿江干流城区下段堤防工程,本工程加固总长3756m,涵洞两座。工程永久占地11.84hm2,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田、园地和河滩荒地,本项目总投资6967.05万元。 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外,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将对生态造成影响。对建设地段采取洒水降尘,可使项目在施工期的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对噪声污染,本项目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应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使声环境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本项目对各产污工序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均可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可有效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集安市鸭浑两江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吉林省集安市
邮编:134200 联系电话:0435-6211507
联系人:侯长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邮编:1300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2、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3、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水平;4、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影响范围及程度的预测与评价;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清洁生产分析;8、环境事故风险分析;9、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10、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11、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及分析;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项目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 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