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蒿沟•国际山地旅游度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规划的公众参与进行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报告书在宁陕县环保局有保存,如有需要可就近查阅。
一、规划简介
规划简介:规划建设中的中国秦岭•大蒿沟国际山地旅游度假区是集休闲、娱乐、养生、保健、疗养等于一体的山地旅游开发项目。度假区西到蒿沟山顶与朱雀森林公园交界处,东至黄花岭与柞水相接,北邻秦岭南坡和北坡的山脊线交汇,南接江口镇,总面积约27875.19公顷,主要包括蒿沟、漫沟、老安子沟、苦竹沟、平沟,各个片区主要依据山地沟谷和资源状况划分,形成了两核、一带、一环、六片区的点、线、面相结合三位一体总体布局。项目计划总投资322490.4万元,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5年。其中近期为2011年~2015年;中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25年。
二、规划的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车辆、设备冲洗水雨水带来的水环境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建筑施工引起的扬尘、粉质材料的运输与堆放、各种施工车辆设备运行时排放的废气、扬尘等造成建设施工期大气的污染。
(3)声环境影响: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需要开挖一定量的土石方,破坏原有植被,可能会造成局部水土流失,使自然生态环境和景观受到短期、局部甚至长期的损害。
2.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景区生态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 景区中的餐饮服务业等排放的油烟废气。
(2)水环境影响:主要是餐厅中餐饮业用水、工作人员及住宿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冲洗厕所产生的污水。
(3)固体废弃物影响:主要为游客旅游垃圾和景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营业垃圾。
(4)声环境影响:① 交通工具产生的交通噪声;② 游客及娱乐设施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等。
(5)生态影响:①植被变化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向人工生态环境变化;②土地利用类型的比例发生变化;③生态环境变化,导致生物种类、数量变化,自然景观结构也发生相应变化。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通过定时洒水、运输车辆封闭运输、临时堆土场加盖篷布等方式减缓大气环境影响。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车辆冲洗污水、工人生活污水等尽量排入污水处理厂,减轻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防止未经治理的污水外排对度假区内外水体造成二次污染。
(3)固体废弃物影响减缓措施:垃圾填埋场建成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调整旅游服务现代化发展思路,在今后的发展中控制生产性企业,从环保审批和招商引资方面,控制生产经营性企业入住,对旅游服务经营业进行合理引导。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所有污水均排入污水处理厂,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固体废弃物影响减缓措施:规划区域垃圾分类管理、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理规划交通线路,交通干线在噪声影响较大的地点修筑声屏障;在一些非交通干线的道路,可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大型车辆在敏感区附近行驶等交通管制措施降噪。道路建设与绿化布局有机结合。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旅游规划路线及景区布局合理,重点建设旅游景区路线和自然保护区之间建设生态隔离带,合理选择物种,建设生态廊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的选址和规划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符合地区旅游规划及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能满足规划实施要求,本评价报告从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废水治理、回用,自然保护区及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措施,建议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补充,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明确污水排放去向、固体处置去向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规划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规划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规划该旅游区;
(4) 您认为该规划实施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旅游规划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旅游规划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委托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环评单位的名称:宁陕县环保局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
邮编:711600
电话:0915-2292687
电子信箱: nshjbh@163.com
联系人:梁威奇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 029-82334882
电子信箱: liu-guiyi@163.com
联系人:刘贵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10.24~20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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