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红丰小区规划调整项目环评公示
项目概况:
广州红丰小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金溪村地段(东经:113°20′11.94″,北纬:23°11′55.52″),由广州红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已于2009年3月以穗环管影[2009] 63号文通过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该项目。根据广州市规划局穗规函[2010] 10269号文,建设单位对广州红丰小区进行规划调整,调整的建设内容如下:①调整前后项目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变,都是29433 m2,但是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0233 m2调整为36366m2;②项目建设内容由原来的26栋联排3层住宅调整为29栋联排3层住宅,住宅户数由原来的113户调整为105户;③项目的公建配套设施由原来的5栋调整为4栋,其中原西北处物业管理用房GJ-4整合到GJ-2中,建筑面积仍为100 m2,并将变电房原编号GJ-5调整为编号GJ-4,建筑面积仍为93 m2,设置位置不变;④项目的肉菜市场GJ-1由原来的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均为肉菜市场用途调整为地下一层作停车库,地上两层作肉菜市场;⑤调整后项目在GJ-1栋地下一层新增一台200kW的备用发电机;⑥项目的地下停车位由原来的113个调整为125个。其它建设内容不变。
主要环境问题:
1、规划调整后,项目产生的污水总量为4.13万m3/a,比调整前增加了0.63万m3/a。
2、规划调整后,大气污染物发生改变的主要是新增备用发电机尾气、地下停车位增加引起的污染物增加量以及肉菜市场位置改变引起的恶臭影响;另外还有托儿所厨房油烟废气。
3、规划调整后主要的噪声源是新增的备用发电机噪声以及肉菜市场由地下1层调整为地上2层所引起的经营噪声。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居民、公建配套和托儿所的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肉菜市场清洗废水和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本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经过水喷淋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GJ-1栋3层楼顶高空排放;车库内的汽车废气经排风竖井抽至地面排放;肉菜市场臭气通过自然通风,以及市场内进行定期消毒;托儿所厨房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统一的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出天面3米排放,对周围环境不致造成明显的影响。
3、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音措施来降低影响,备用发电机专房放置,肉菜市场通过加强管理,控制人为噪声影响,加上室内墙体的衰减和距离的衰减作用,则不致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以上措施实施后可使项目四周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肉菜市场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处置,这样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