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天龙花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北京亿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汝南天龙花园项目位于汝南县汝宁镇滨河路东侧汝宁大道北侧,东临康达路,北倚古城大道,西面是滨河路,南部为汝宁大道。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5162m2(约67.74亩),总建筑面积为136000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7520m2,地下总建筑面积8480m2,机动车停车位321个,自行车停车位1870个,设计总户数为933户。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施工活动主要包括场地开挖、平整场地、住宅设施和辅助设施建设以及地面硬化绿化等。项目施工影响范围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邻近区域,施工活动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排放以及生产设施建设对厂址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分析,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这些影响随着本工程的建成也将自然消失。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污染主要集中体现在厨房油烟气、居民燃天然气废气、机动车尾气等。厨房油烟气由排气扇排出室外。本项目燃烧天然气所产生污染物排放量排很小,其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停车场位于地面上,机动车尾气扩散条件好,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 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建设施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再经汝南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汝河。 (3)噪声环境影响
小区内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等服务于住户生活的机电设备,是主要的噪声污染源。本项目高噪声源设于地下室或室内,各设备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均能达到当地声环境要求,其对声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对项目铁路噪声和振动影响的预测分析和采取的降噪措施分析,公路噪声预测点的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应对产尘点及时洒水灭尘,运输车辆采用帆布覆盖,其路过居民区、村庄时要减速慢行。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建设施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再经汝南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汝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内空调、风机、水泵、电梯等设备噪声采用房屋隔声降噪措施,为防治公路噪声对小区环境的影响,临近公路的住宅安装隔声窗。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小区内设置垃圾箱,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定时运往城市垃圾中转站处理,最终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期作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营运期加强厂区绿化,制定详细的绿化方案。通过绿化,小区自然、简洁,以绿地为主,结合四季花卉、树木的搭配,创造一个能随四季变化而展示不同景色,层次丰富的居住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位置选择可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要求;项目营运后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轻微;项目整体上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只要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1)建设单位:北京亿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396-8050099 地
点:汝南县汝宁镇滨河路东侧汝宁大道北侧 (2)环评单位:河南东方环宇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371-55637128 传
真:0371-653889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天期限。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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