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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一氧化碳(CO)分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一氧化碳(CO)分离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重庆市主城区以东72公里的长江之滨,地处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和川维厂及扬子乙酰现有厂区毗邻,位于川维厂的西北部,扬子乙酰现有厂区的西侧。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氧化碳(CO)分离装置,采用川维厂拟新建的20万吨/年1,4—丁二醇(BDO)项目乙炔尾气(AOG)以及川维厂老生产区二甲装置(天然气制甲醇10万t/a,甲醇合成及精制工序将停运)的转化气(SMR)作为原料进行深冷分离制备CO,生产规模为30万t/a(30000Nm3/h),为与其同期建设的60万吨/年醋酸装置提供原料,属于扬子乙酰公司中间产品,不作为商品。同时在深冷分离后采用PSA技术生产高纯度氢气,供应川维厂拟建合资BDO装置及开发区的其他用户。拟建项目简称CO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氧化碳核心装置、界区内公用工程设施(装置给排水设施、工艺及公用工程外管、冷却水单元、装置配电室、制冷站、电讯等)、界区外设施(界区外工艺及公用工程管廊)等。 项目总投资93163万元。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3-68974496 (电话/传真) 联系人:周昌贵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023-68589673(电话) 023-68599158(传真) 联系人:暨仕臣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2、进一步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汇总、分析前面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看法,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对项目环保工作的建议,有关公众参与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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