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长春市犬业协会警犬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长春市犬业协会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邢家窝棚
总 投 资:220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犬舍排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t/d(175.2t/a),其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240mg/L、BOD5:120mg/L、SS:200mg/L、NH3-N:25mg/L;犬舍冲洗废水量为0.8t/d(292t/a),其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0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建议基地自建防渗污水贮池贮存废水,一周一次全部外运至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在本地外排,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2、地下水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运行后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废水下渗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犬舍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废水贮池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犬舍地面及废水贮池均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应达到1×10-7cm/s。且犬舍内设统一防渗排水勾,并具有一定坡度,既可以使产生的废水自然流至犬舍西侧的废水贮池,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基地废水不会对评价区(尤其是厂区)潜水产生大的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食堂油烟
食堂厨房油烟最大产生量为11kg/a,风机的排风量为4000m3/h,油烟产生浓度约3mg/m3。经去除效率80%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的排放浓度约为0.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烟气经室内烟道高空外排,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屋顶3m,同时不得低于15m。经处理后,食堂油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锅炉烟气
该项目型煤锅炉产生的废气,各污染物的浓度为烟尘:80mg/m3,SO2:200mg/m3,NOx:250mg/m3。由此可见,各污染物的浓度均符合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允许排放浓度。锅炉烟气经过20m烟囱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犬舍异味
本项目建成后犬舍(犬粪便)将产生臭气,由于基地建设的犬舍基本为封闭式犬舍,仅在南侧朝阳壁墙上留有一扇通风铁窗。因此本环评建议犬舍安装联通式通风管道,由犬舍西侧引风机将恶臭气体引入风道,经集气H2S浓度为120mg/m3;NH3浓度为300mg/m3,风机风量为5000 m3/h,则H2S与NH3速率分别为为0.6kg/h、1.5kg/h,经活性炭吸附(吸附效率为80%)后,排放速率分别为0.12kg/h、0.3kg/h。处理后的恶臭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
由于各犬舍南侧留有通风铁窗,因此会有少量恶臭气体散逸,这部分臭气将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由于大部分气体经通风管道排放,因此散逸气体量较少,H2S产生浓度为0.1mg/m3;NH3产生浓度为4mg/m3,经过加强绿化等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恶臭到达厂区边界处H2S浓度小于0.06mg/m3;NH3浓度小于1.5mg/m3。恶臭浓度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H2S:0.06mg/m3;NH3浓度小于1.5mg/m3)。
经过合理的处置措施,犬舍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该项目建成后,将加大附近区域的现有车流量,其车流的重新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改变该区域交通干线的现有噪声情况,也会对基地周围及基地内产生噪声影响,通过采取内对出入车辆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以使车辆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警犬基地内警犬在受到外界刺激的情况下会吠叫,本环评建议在装修狗舍时对墙壁安装隔声板,防止较多数量警犬吠叫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警犬叫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5、固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池污泥、警犬粪便、食堂泔水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与警犬粪便存放于厂区自建封闭垃圾箱内,并与污泥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垃圾处理场处理;食堂泔水卖给附近农户做肥料;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三、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从国家产业政策来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环境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朝阳区邢家窝棚村,处于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选址敏感,不尽合理。但项目距离新立城水库(1.5km)较远,且项目产生所有废水均不在本地排放,可以保证不对保护区内地表水体及地下水体产生影响。因此在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项目选址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为了更好的保护新立城饮用水水源地,建议建设单位在取得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部门同意许可后方可进行工程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积极与管理部门随时互动沟通,保证水源地保护区内水体不受建设影响。
3、公众参与分析
被调查者认为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项目建成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他们的生活影响不大,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周围居民,主要事项有:
(1)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本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本工程建设对个人生活及居住环境是否有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进行《长春市犬业协会警犬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与公告》
九、联系方式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电话:0431-2717255
建设单位:长春市犬业协会
联系人:崔鑫 联系电话:13578893889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鹤 联系电话:0431-591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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