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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旧厝山采石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轮信息公示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已编制完成了《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旧厝山采石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游县龙华镇金溪村旧厝山采石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位于仙游县城关东北方向直距约12Km处;行政上隶属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管辖。该矿山为续建石场,自2001年开始零星开采,至今已开采多年,现矿区拐点坐标(A、x=2801245,y=40358814;B、x=2801396,y=40358965;C、x=2801494,y=40358866;D、x=2801344,y=40358714),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几部分组成;大部分场地和设施(如:加工场、堆场、弃渣场、矿运道路、工具房、避炮棚、配电房、高位水池等)沿用扩建前的设施或场所。该矿区扩建工程总投资120万元,定员16人,3人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小时。 二、工程影响评估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①土地利用变更的影响 该项目的建设,原有的疏林地或旱地将由工业用地所代替,导致少量土地利用变更。该项目占用土地按地方政府补偿标准给予占地补偿费,此外项目的建设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可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在利用形式上的有利转化。分析认为,该项目占地导致土地利用变更而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 ②对植被资源的影响 矿区碎石加工场地、成品存放场地、运矿道路、弃渣场、办公生活区均使用旧矿区场地,不再新建。因此,本项目施工活动仅破坏部分开采区的地表植被,仅约合面积25000m2。从植物种类来看,项目建设破坏的植被作物均为常见性和广布性,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珍稀树种,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且其减少林地面积较少,不会造成植物资源的明显损失。 ③地质灾害对环境的影响 采矿区现状自然斜坡稳定性较好。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所形成的台阶边坡整体相对稳定,但顺坡裂隙发育地段的岩块易出现掉块、崩塌,对开采作业的安全构成威胁,危害性较大,应及清除危岩体。矿山开采后形成最终边坡最大高度为63m,边坡角为54°,主要为岩质边坡,整体较稳定;而终了残坡积土质边坡,高度0.5~1.0m,由于其结构松散,力学强度低,局部易产生小型土质崩塌。对矿山开采所产生的废渣应及时外运作为仙游县内沈海复线第七标段高速路填筑路基,以免造成水土流失,甚至诱发泥石流,造成危害。 本矿山针对上述问题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地质灾害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作为建筑用凝灰岩矿山采矿是基本适宜的。 ④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建设前,项目原有地貌水土流失量为232t/ a。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15.58t/a,总水土流失量约347.6t/a,有一定的影响。 闭矿后,应对采矿场及其它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和植被恢复,随着用地植被逐步恢复,水土流失将逐渐减轻。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凿岩冷却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工场、道路、废土场降尘废水全部蒸发或被地表吸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可用于附近林地浇灌使用,零排放;项目少量雨天含泥冲刷废水排入木兰溪。项目应在采场和加工场内建设排水沟、挡土墙和沉沙池等环保设施,并避开雨天、雨季剥采表土,减少并防止含泥雨天冲刷水直接流入木兰溪。 项目应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减少废水排放,在认真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对木兰溪水质的影响不大。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是由于污染物迁移穿过包气带进入含水层造成。项目场地为粉质粘土层,其渗透系数为0.05m/d,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说明浅层地下水不太容易受到污染。若废水或废液发生渗漏,污染物不会很快穿过包气带进入浅层地下水,对浅层地下水的污染很小。 判断深层地下水是否会受到污染影响,通常分析深层地下水含水组上覆地层的防污性能和有无与浅层地下水的水利联系。通过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区内第Ⅱ含水组顶板为分布比较稳定且厚度较大的粘土隔水层,所以垂直渗入补给条件较差,与浅层地下水水利联系不密切。因此,深层地下水不会受到项目下渗污水的污染影响。 (3)大气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运输中的扬尘,经采取措施后,产生量较小,主要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项目石料、废土石运输经过的村庄道路路面均有硬化,扬尘量较小,对周边村庄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影响不大。 另外,项目爆炸废气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生产过程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等,强度超过110dB。其影响主要在矿区及加工区附近,由于距项目区近范围内无居民,且矿区有山体阻隔,其对居民影响较小;项目石料、废土石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建议减速、禁鸣喇叭。项目夜间不运输作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矿山开发中剥离的废土石18212.04t/a,石粉和弃料等尾矿10125t/a。项目废土石弃渣部分存放于原弃土场内,作为闭矿后生态恢复种树植草用;其余场内剥离的废土方全部用于仙游县内沈海复线第七标段高速路填筑路基,石粉全部用于仙游县内沈海复线第七标段高速路路基垫层。 开采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无害化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处置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的主要结论 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旧厝山采石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矿扩建项目位于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该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产品符合国家和福建省产业政策;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能力;项目从经济发展需要、当地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土地利用、敏感目标分布及运输条件等多方面衡量,项目的选址、布局基本合理;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较成熟,基本符合清洗生产要求,在采取了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内。 从环境角度而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岗大街406号 联系电话/传真:0311-85253741 电子邮件:hjpj3@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价单位发表对“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旧厝山采石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15天内 (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仙游县龙华镇金溪村旧厝山采石场年采10万m3建筑用凝灰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201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