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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库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是东莞市东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市东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30日,是一家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经营成品油【油批发证书:443027号】,专业从事石油化工产品销售、仓储及码头装卸的综合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主营: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重油、松香水、氢氧化钠溶液、200号道路石油沥青、石脑油、煤炭等仓储及批发。为了公司进一步发展,该公司选址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作业区建设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库区工程,该工程总占地面积111649.7 m2,共设有64个储罐,储存物料主要有: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醇类、酯类、酮类、酚类、有机酸类、芳烃类等。设计总罐容为:29.3×104m3,年周转次数为10次,年周转量为293×104 m3/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粤环[2007]99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库区工程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占地面积111649.7 m2,共设有64个储罐,储存物料主要有: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醇类、酯类、酮类、酚类、有机酸类、芳烃类等。设计总罐容为:29.3×104m3,年周转次数为10次,年周转量为293×104 m3/a。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 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分析、污染措施可行性分析、公众参与、环境风险分析、选址可行性分析、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环境监测计划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 现有项目的运营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从公示之日十天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国文
电话:0769-88559908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0-85636136(转232)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夏C2栋602
邮编:510670
传真:020-32219289
Email:huanpingbu@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库区工程) 东莞市虎门港东伟石化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