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东莞市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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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东莞市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沙角村临海工业区(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2°45'5.64",东经113°41'24.12"),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电路板。
项目于2005年2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5年3月21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编号:【2005】560。项目线路板废水处理工程、碱性废气处理工程于2007年10月15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东环验【2007】620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线路板的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寻求更大发展,东莞市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扩大生产规模。扩建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项目占地面积为1908m2,总建筑面积为6888m2,扩建后项目年产单面印刷电路板120万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为18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3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磨板、冲版、蚀刻、去墨、阻焊前磨板、抗氧化工序废水和生活污水。
2、粉尘、HCl气体、氨气、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有机废气和职工食堂厨房油烟、厨房火烟。
3、生产边角料、废基板、粉尘、废油墨罐和抹布、蚀刻废液、微蚀废液、抗氧化废液、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4、生产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源及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总的生产废水产生量240m3/d,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60%的生产废水再经树脂离子交换系统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144m3/d回用于磨板工序;其余40%由区域排污管道排入珠江口。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珠江口。
2、大气污染源及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HCl气体、氨气、硫酸雾、有机废气和职工食堂厨房油烟、厨房火烟。项目对粉尘通过集气罩由封闭的管道输送至配套的布袋收尘器处理后,少量未能收集到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酸性蚀刻工序HCl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碱性蚀刻工序氨气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厨房火烟经水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音源及治理措施
项目通过对如切割机、钻孔机、冲床等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选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对风机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单机(如泵等)可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污水处理站设备间采取屏蔽、减振、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强度;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使噪声达标排放。项目排放噪声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生产边角料、废基板、粉尘、废油墨罐和抹布、蚀刻废液、干膜渣、干膜边角料、微蚀、抗氧化废液、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交原供应商回收再生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经过对污染源及采取的措施结果分析,各污染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方面,针对各污染源采取的处理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
3、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可以接受。应加强环境风险措施方面的日常管理、培训、演习训练等,确保突发的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4、平面布局和选址合理性与产业政策结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平面布局合理;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和选址合理合法。
5、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角度看,项目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6、公众调查显示多数对项目建设持认可态度,也显示出公众希望项目做好治理措施, 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如能按照评价报告所述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询方式
(1)公众可以到东莞市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索取。
(2)必要时公众索取补充信息可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人
2、查阅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11年10月18日-11月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丽
联系电话:13713411538
环评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769-22027620
邮箱:ddhb123@126.com
东莞市美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