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国际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长白山国际温泉度假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设标准客房300间,预计年接待规模为11.24万人。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外,长白山北景区山门北侧450m处。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后,废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二道白河;厨房油烟经等离子油烟机净化器处理后,经高出屋顶3m排气筒高空外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标准要求;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噪声经设隔声间、加减振垫及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产生的固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街565号盛世国际A座5024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李帅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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