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pt001 于 2011-11-4 10:02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南角;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工程主体为一座处理能力0.6万m3/d的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处理污水;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一级B标准;达标污水最终排入凉水河。其服务范畴为东起工业区五路,西至铁路专用线,南至工业区三街,北至京塘公路,总收水面积5.17平方公里。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49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左家庄12号 邮编:100028 联系人:刘士锐 电话:(010)66358596 电子邮件:bj96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及周边地区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空气环境影响评价、固废环境影响评价、事故环境影响分析、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修建该污水处理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 2.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 2、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查人员陈述; 2.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政府陈述,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3.在公众参与座谈会上陈述。 4.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表意见或建议,同时请注明您的联系方式。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