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鑫宏·锦绣新城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鑫宏·锦绣新城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璧山县璧城街道璧泉村5、6、7社,,建设用地规整平坦,交通便利,东临319国道,西临在建“天正·璧城中央”项目,南临重庆市交通职业学校,东南临三个工厂(奥贝&光大橡胶厂、品一铝合金门窗厂和冠宝塑胶厂),北侧为国有空地。该项目为高层商住楼,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为6106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8469.0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74492.27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66980.99m2、商业建筑面积4785.46m2、物管用房建筑面积979.97m2、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715.5m2),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872.39平方米,地下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为43104.40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249.2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855.2m2)。项目还配套设有机动车停车位共计1990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647个,地面停车位343个,非机动车地面停车位978个。配套建设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儿童游戏场及综合健身场等全民健身场所用地面积为1808.7m2。本项目可居住户数2754户,容积率4.47,总绿地面积21636.5 m2,绿地率35.4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污废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室外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宅、商铺、幼儿园、物管、公厕等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主要含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污染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壁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壁南河。本项目废水排放方案可行,废水排放对地表水影响小。 (2)废气 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尾气、小区日常生活产生的油烟、汽车尾气、柴油机运行时产生的尾气和化粪池臭气。日常生活的油烟经集中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采用机械排风;车库尾气采用机械排风,废气经抽气系统排至地面绿化带,排风口距离周边住宅至少10m,远离人群容易集中的场所;化粪池和厕所臭气引至就近的住宅楼顶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的处理措施可行,废气排放影响很小。 (4)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及商业噪声。设备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并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加强物管对商业经营活动及广场人群活动的管理;靠近城市道路一侧的住房窗户安装双层中空玻璃以及建设绿化隔音带,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5)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经小区内设置的个垃圾回收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每半年清掏一次,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6)公众参与 通过网上公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和向项目周边公众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活动,公示期间,没有公众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向业主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工程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支持。只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按时保质完成施工建设,尽量避免施工建设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小噪声扰民,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总量控制 本工程排放总量纳入壁城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中,本项目不申请总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鑫宏·锦绣新城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功能区划要求,工程布局合理,选址可行。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工程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将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工程符合生态小区和绿色建筑相关环保要求,项目在拟选地址上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友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祥通
联系电话:13709478285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海山
电话:023-86589986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13楼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