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燕山水泥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燕山水泥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2、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石景山区古城街道京原路68号。
5、总投资:156886万元人民币。
6、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设施,按照规划要求总用地面积为104105 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5347 m2(包括二类居住用地56302 m2、托幼用地4575 m2、交通设施用地4470 m2),代征用地面积为38758 m2(包括代征道路用地26488 m2,代征绿地12270 m2)。本项目用地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29289 平方米,包括二类居住用房(全部为限价商品住房)225604 平方米、托幼用房3014 平方米、交通设施用房671平方米。绿地率≥30%。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阶段会产生噪声和扬尘等污染物,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短期的,可逆的。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妥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期环境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大气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取暖锅炉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要求。经预测,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
本项目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水产生总量为32万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中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投入运营期后燃气锅炉房锅炉燃烧器、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会对周围的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本项目的锅炉燃烧器、风机、水泵全部放在室内,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用双层窗户、放置在远离厂界一侧,确保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不超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编:100875
联系人: 王然
联系电话:010-81745987 传真:010-81745987
电子邮件: tangxiansheng08@126.com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8号
邮编:100079
电子邮件:3135040@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将以调查表的方式调查公众的意见。并在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以说明本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进行咨询。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1年10月20日--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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