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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格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4-二氯-5-羟基苯肼、5000吨对氯苯基异氰酸酯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告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艾格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2,4-二氯-5-羟基苯肼、5000吨对氯苯基异氰酸酯项目 投资规模:总投资1.5亿元 建设地点:淮安市盐化工园区洪泽片区 职工人数:全厂定员99人 工作时间:实行四班三运转,年运行时数7200小时。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酯化、硝化酸化等工段产生的的HCl、硝酸等废气通过水+碱液吸收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经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催化加氢产生的废气H2等废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多效蒸发+氧化塔+A2/O”方式处理后,接管进入洪泽县清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项目生产废气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生产废水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接管进入洪泽县清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高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固废均进行分类收集、有效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其《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号文中要求。 建设项目工艺成熟,设备先进,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属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建设项目工艺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总量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总量控制指标报请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江苏艾格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6×6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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