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投资开发的长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卫星村,项目北至丙二路,东至丙一街,南至机场路,西侧为农田。工程总投资31731.83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8158m2,属于长春市规划的居住用地,占用土地类型为居民居住用地,本次总建筑面积97701.78m2,其中住宅面积90698.42m2、公建面积7003.36m2(含地下面积530.64 m2)。居住户数1560户,总人口4680人,小区绿地率31.22%。采暖由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统一解决,不自建采暖锅炉。
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评法》中的有关规定,受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委托,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长春市保障性住房综合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组织实施了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为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1、施工期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料,不外排。
废气: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噪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设备及运输噪声。
固废: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设垃圾。
2、小区建成后
废水:主要为小区内居民及公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地面停车位及区内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居民及公建内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施工过程中经常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固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长春市建委的规定及时运至指定地点。
2、小区建成后
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伊通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地面停车位及区内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声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长春市总体规划;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得到平衡。因此,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与评价单位联系索要。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1年10月24日~11月2日。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孙孝囡 电话:88769389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联系人:石宇 电话: 85378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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