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第一次公示信息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与德国境内最大的环境技术服务企业瑞曼迪斯工业服务有限责任两合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为各种工业废气物提供和开发循环利用技术并提供工业服务,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循环利用、处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循环利用与综合利用;以及通过上述活动产生的再生产品的销售。公司采用德国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有效地实施全面废弃物管理。其中,以汽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为原料,进行分选、破碎、同质化、配比、混合搅拌、吸湿等工艺所产生的产品——漆渣燃料(EBS)。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废液6000吨,固体废弃物15000吨,清洗废桶100000 只,由于溶剂再生后的残渣可作为能源用于项目生产,供给年加工5000 吨溶剂和22500EBS,每年相当节约标准煤9588.25t(扣除锯末、天然气及项目耗电)。可见项目不但有很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也很明显。 由于本项目对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注意“三个同时”,建成后加强环境治理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治理效果达到标准,杜绝事故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本项目可最大限度的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二、 环评工作程序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正式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评价二部)编制《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工作程序如下: 1、环评单位进行环境调研和环境监测; 2、环评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居民、企事业单位意见; 3、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4、吉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规划环评报告书进行评审; 5、吉林省环保厅对报告书进行批复。 三、 征求意见内容 本项目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工程实施过程是合法的。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请项目所在区居民或企事业单位可以对下述问题广泛、充分发表意见: 1、公众对区域环境的看法; 2、工程实施是否促进经济发展; 3、对工程实施的态度; 4、对工程实施具体的环保方面的建议或意见。 四、 征求意见方式 1、11月上旬环评单位将会去工程附近居民居住地登门拜访,或召开座谈会征求居民意见; 2、如不方便,也可电话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周清方 电话:13844999779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评价部) 田卫 电话:0431-85542268 2011年11月10日 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评价二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