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乃东县昌珠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乃东县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乃东县昌珠镇 (4)总投资:4252.64万元 (5)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4593.458m)、给排水、绿化、电照、消防、垃圾收集点(20座)、一座垃圾中转站、公厕(6座)、停车场(3714m )、管线入地等。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1)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 ①平整土地、挖填、道路铺浇、建筑材料的装卸、堆存等过程产生的施工粉尘及扬尘; ②材料和取、弃土运输等过程引起的道路运输扬尘; ③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2)
施工期废水 ①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日最大排放量估算为62.4m /d。 ②
施工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25m /d,含油废水产生约为0.5 m /d。 (3)
施工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如挖土机、打桩机、搅拌机、切割机、装载机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噪声源强下表: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统计表 单位dB(A) 机械名称 | 装载机 | 挖土机 | 搅拌机 | 切割机 | 振动棒 | 源强 | 90 | 96 | 85-90 | 95-100 | 85-90 |
(4)
施工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产生废弃土石方10148.2m ,拆除建筑垃圾743.2 m ,施工建筑垃圾737.22t,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0kg/d。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空气环境污染源主要是停车场汽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的恶臭气。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的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是居民与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垃圾收集点与垃圾转运站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其中,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220.9m /d,垃圾渗滤液的产生量无法确定。 (3)噪声 本项目在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街区内道路(主要是主巷道)和停车场的车辆噪声。由于街区巷道内车流量很小,只要控制车速和限制鸣笛,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0]1号)中一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级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泽雍路两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4)水土保持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对施工废气及营运期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2)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 (3)工程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不同施工阶段场界噪声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将街区内的地貌和植被造成一定影响,局部新增水土流失,但只要合理施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会对街区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同时,街区内原土路经过改造,提高了路面等级,通过路面硬化、路基排水、防洪工程的完善以及绿化工程的完成,将极大减轻道路沿线的水土流失,提高街区植被覆盖率,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积极有利影响。
2、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随着项目资金的注入,施工期物资和人员流动,以及施工队伍的消费等因素将直接推动施工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施工期会对拆迁居民的生活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并对施工场地附近周围的居民带来一定干扰。 营运期,随着本项目的建成,大规模的游客流,将吸引大量的行、游、住、食、购、娱等消费,还涉及通讯、信息、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并促进农牧民生活条件逐步改善。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营运期的生活污水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将对地表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后用于洒水降尘,禁止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
营运期,本项目建设的公厕与排水管网投入运营,因此,街区内的生活污水经公厕收集,排入街区内的排水管网,再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泽当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同时,环评要求,每座公厕应该建设一定规模的地埋式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街区内的排水管网。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以及施工营地生活设施产生的餐饮油烟。项目建设地大气扩散条件好,且施工营地拟设置地点较为空旷,因此,餐饮油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施工期最主要得大气污染源是施工扬尘。 营运期空气环境污染源主要是停车场汽车尾气以及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的恶臭气。 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运送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配备防散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水泥、灰土、砂等粉状材料的运输,应尽量封闭或遮盖,以减少扬尘产生; ②工程挖填方、钻孔、路面铺筑等作业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适当洒水,防治粉尘飞扬; ③物料堆场、弃渣场、砂石拌合场等应设置在上风向,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200m范围内严禁灰土或混凝土拌合; ④加强弃渣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5、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场界噪声昼间达标排放距离为56.2 m,夜间最大达标排放距离为177.8 m。本项目施工营地内的主要噪声源为挖土机、装载机和混凝土搅拌机,只要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合理布设各机械位置,昼间场界噪声可以达标。除昌珠第一居委会、昌珠镇派出所、昌珠镇卫生所以及雅砻文化村与本项目施工区域有20m距离外,其他敏感点(包括居民点、教学点、昌珠寺等)均与本项目施工区域紧邻。根据表7-7的预测结果,施工期各阶段,本项目所有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均超标,且昼间最大超标量达36.5 dB,夜间施工影响更为突出,最大超标量达46.5 dB。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是较大的。因此,务必加强施工噪声控制,优化工程平面布局,采取合理的施工作业方式,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在本项目在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街区内道路(主要是主巷道)和停车场的车辆噪声。由于街区巷道内车流量很小,只要控制车速和限制鸣笛,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与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会破坏植被,大风天气易产生扬尘,雨季易造成水土流失;生活垃圾若乱扔乱堆,不仅破坏景观,而且易滋生蚊蝇,产生臭味,垃圾渗滤液会污染地表土壤,随雨水进入地表水体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传播疾病。 为控制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必须对施工期的固体垃圾采取妥善的处理,拟采取以下措施:弃土与建筑垃圾选择合理的地点暂时堆存,并及时清运至山南地区城市规划部门制定处置场所;在各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严禁将固体废物堆放于耕地,严禁向农灌渠倾倒,以免影响农灌渠水质及灌溉功能。 营运期,如果居民与游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或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收集、清运、处置,将产生恶臭气影响局部区域环境空气,渗滤液将污染地表水体和土壤理化性质,同时造成“白色污染”,影响区域景观。 营运期,生活垃圾依托本项目拟建设的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收集,再进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同时,对垃圾收集点和垃圾转运站采取防雨、防渗以及绿化措施,以求最大限度地控制、消除垃圾渗滤液、恶臭气以及景观影响。 五、评价结论 西藏自治区乃东县昌珠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西藏及山南地区旅游发展规划,符合山南地区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虽然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产生一定破坏和污染,但是只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和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消除,项目区环境质量不会有明显下降。同时,随着本项目的建成,街区内基础设施以及配套绿化更加完善,旅游活动更加规范,将更有利于街区的生态资源保护。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策以及针对性建议,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为项目建设范围内及附近的居民、干部、教师、农牧民、学生等,相关领域的其他专家和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人员均可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项目区环境现状的看法和建议; (2)您关心的项目建设可能对区域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七、意见反馈形式及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意见,请向环境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可以以传真、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
环境评价单位——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3398002929 传真:0891—6322929 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花园小区4号门
邮编:850000 邮箱:akidwen@126.com 建设单位:西藏山南地区风景名胜管理局 联系人:更增 联系电话:13908931155 八、公示期限 您可以在2011年11月10日起至2011年11月20日期间按上述方式反馈意见。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昌珠镇历史文化街区(简本).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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