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年产瓷砖16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年产瓷砖16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兴县建兴陶瓷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新兴县稔村镇布夏村委会S113线路布夏路段 项目概况: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根据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文件(备案项目编号08532131321010)设立,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于2007年开始筹备建设,公司主要从事瓷砖生产,年产量约为1600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于2007年11月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1月获得了新兴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文号为新环管影[2008]2号,批复为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年生产瓷砖1600万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有烧成车间、喷雾干燥车间、球磨车间、原料仓、成品仓、发电机房、循环水处理车间、宿舍及办公楼等。本次建设于2010年6月通过新兴县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新环验[2010]4号。 根据新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通知》(新环函[2011]100号),开展该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回顾现有工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在后期工作以期解决。 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①喷雾塔、辊道窑炉产生的燃料废气;②煤气发生炉产生的恶臭气体;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④、本项目生产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⑤、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载设备运转时产生的;⑥、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料、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废砖坯、焦油、废脱硫剂、煤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一)废水环保措施:本项目生产工艺中无外排废水产生,各工序产生的废水经混凝沉降处理后回用。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球磨废水、过筛除铁废水、废气治理废水、淋釉废水、抛光磨边废水、煤气发生站酚水等。其中球磨废水、过筛除铁废水、废气治理废水、抛光磨边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均为SS,水质简单,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以上各工序,水质不影响工艺操作。 (二)废气环保措施:项目的主要废气包括喷雾塔烟气、辊道窑烟气、压砖粉尘、磨边粉尘、堆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为主。项目脱硫方面,首先以煤气的净化和脱硫为主,然后喷雾干燥塔因使用煤粉,故再通过末端脱硫除尘设施处理烟气;辊道窑因使用净化后的水煤气,虽然燃烧后二氧化硫浓度较低,但是为了达到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末端仍与喷雾塔废气进行脱硫处理。 (三)噪声环保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发电机、风机等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本期工程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根据现状监测,建设单位采取了一定的消声降噪措施,取得了良好的隔音效果,因此,1#、2#、6#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1#噪声监测点夜间夜间结果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3#、4#及5#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但同时由于厂界机电设备较多,导致了2#与6#噪声监测点夜间监测结果略微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3#、4#与5#噪声监测点夜间监测结果略微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但是由于超标噪声点周围并无噪声敏感点,超标噪声暂未造成扰民现象,超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项目废砖坯可回用生产做原料,残次品在回收后(切割成小规格产品)其余则给其他建材厂回用;酚水属于危险废物,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所列的HW39含酚废物。焦油产生于煤气发生站的电捕焦,产生的焦油属于危险废物,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所列的HW11精(蒸)馏残渣,目前,建设单位将酚水及交由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项目煤在燃烧及煤制气过程中产生灰渣,外卖建材厂作为原料。现有工程设置的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主要为原料,集中收集作为其他陶瓷厂的生产原料。项目化工料及彩釉的包装袋及桶,因粘附有化工物料,故由物料供应商回收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选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实际监测,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整改工程完成后,减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改善作用,对本项目的风险影响进行了定性与定量分析,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善各项报建手续,认真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整改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废气及噪声的治理工作,控制燃煤含硫率不高于0.5%。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泄漏、防火的规范和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 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各项环保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需要简本的公众可以直接联系环评单位索要简本。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地址(广东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机场路棠景街8号寓景大厦306 联 系 人:陈建伟 联系电话:020-8631183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包括:新兴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 (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持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 八、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25日。
新兴建兴陶瓷有限公司 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2011-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