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高淳县城北商务新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保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重新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高淳北部商务区位于高淳县城北部,南接芜太路,北至芜太高速公路,西起大丰河,东至石固河,区域面积约5平方公里。凤山路、北漪路、石臼湖路、丹阳湖路均位于高淳北部商务区内,属商务区内路网体系的一部分,总投资80000万元,工期从2011年底至2012年底,共一年。 凤山路:本工程西起学山路,东至西石固路,路线全长约3200m,道路路幅宽度52m,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Ⅱ级。 北漪路:本工程南起芜太公路,北至规划蓝溪路,全长1000m,道路路幅宽度35m,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Ⅱ级。 石臼湖路:本工程南起芜太公路,北至规划关王路,全长约1400米,道路路幅宽度52m,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I级。 丹阳湖路:本工程南起芜太公路,经规划关王路,下穿芜太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1700米,道路路幅宽度52m,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I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 ①
废水: 施工区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污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另外建材通过水路运输时洒落和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渣、施工机械漏油、施工泥浆、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受雨水冲刷也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②
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废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车辆装卸、运输拌和产生的大量扬尘,以及车辆船舶的燃油废气。 ③
噪声 大量施工作业机械和运输车辆是主要的噪声源。 ④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工程土方。 ⑤
生态影响 工程施工会造成土地用途改变、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对水生、陆生生物的生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 ①
废水 运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来源于降水冲刷造成的路面(桥面)径流。 ②
废气 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公路车辆尾气、公路上行驶的汽车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从而产生的二次扬尘以及在运送散装含尘物时,由于洒落、风吹等原因,使物料产生的扬尘。 ③
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公路运营后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产生的噪声;行驶中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产生的噪声以及公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使高速行驶的汽车产生的整车噪声 ④
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及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泥、废渣。 ⑤
生态影响 运营期公路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如处理不当,将会使公路沿线的土壤质量下降,可能使道路两侧的农作物中污染物含量增加,对当地的农业生态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一股脑乡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①
水污染防止措施 加强对物料和土方堆场的防护,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养护工作,减少地表径流冲刷物料和机械形成的污染物污染纳污水体;混合料拌和场应设置相应的含油废水处理装置,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过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他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后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②
大气污染防止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施工材料的装卸、拌和应远离居民点,并采取水喷淋等降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车辆运输物料应加盖蓬布,车辆进出场应对车身、轮胎进行冲洗,避免扬尘;加强机械保养,控制发动机废气排放。 ③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加强车辆交通管理,避免因设备故障和交通堵塞产生高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打桩等高噪声设备作业;夜间施工必须向主管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 ④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营地车辆定期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实现无弃土;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尽快将工地上剩余的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建设单位负责督促。 ⑤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通过定向营造以乔木、灌木为主体的多结构层次植物群落,预防和减缓苗木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道路绿化养护成本。 运营期 ①
水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的污水先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公路两侧设置集水沟,冲洗水、含矿雨污水由集水沟截流收集后,沿明沟或暗管进入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防尘和绿化。 ②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拟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缓解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提高道路整体管理水平,保障道路畅通,缩短运输车辆怠速工况,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总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逐步实施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通行,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总量。 ③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加强路面维护,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在穿越或紧靠敏感点的路段,路面中央分隔带、隔离栅内绿化应加密、加深,采取该措施后,可以减小路面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在路界两侧200m范围内,公路管理单位应积极采取中远期跟踪监测等等措施,保护沿线敬老院、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④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 ⑤
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工程的建设符合沿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极大改善本区域的交通发展状况、改善交通运输条件,增加区域路网的通达性。本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沿线居民的正常的生产生活短期内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该工程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在于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所潜在的环境风险,因此,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 联系人:徐庶 电话:025-8657694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可以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 联系人:徐庶 电话:025-86576942(周一-周五:9:00-17:00) Email:xushu@jstri.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00号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邮编21111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