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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二道江区2012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
通化市二道江区2012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对桃园街道东兴路两侧棚户区及桃源委5组棚户区、东华路南侧七彩城棚户区及桃园四组棚户区、五道江镇中心十字街东北侧棚户区及海源社区棚户区、铁厂镇红光社区阳光小区一期西侧棚户区及红光社区红阳小区东侧棚户区8个地块的工矿棚户区进行改造,总拆迁面积29.4万㎡,总占地面积50.02万㎡,拆迁户数8581户。拆迁后在原地块新建东兴嘉园小区、龙威龙城小区、丽源小区二期及阳光小区二期共四个小区,总占地面积为25.06万㎡,规划总建筑面积共51.24万㎡,其中地下2.69万㎡,住宅楼建筑面积为46.07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2.48万㎡,住宅8581套,安置回迁户8581户,人口27550人。腾空可收储土地24.96万㎡。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较多,表现较为突出的影响因素是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施工各类车辆对当地交通带来的压力。 (1)施工各阶段除装修阶段外,其它如土石方、基础、结构等阶段的噪声在施工场界范围内均超DB22/272-2001中的标准限值,可使施工场界300m范围内都受到较大的影响,预计距噪声源300m范围外基本不受影响。 (2)施工期将有各种施工车辆投入运行,势必给工程所在地区交通带来一定压力。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调度车辆,尽量在夜间交通车流量小的情况下安排运输车辆,以缓解当地交通拥塞状况。 综上所述,施工期虽然可能带来某些环境影响因素,但这些因素不可能长期存在,随着工程的竣工,绝大部分影响因素将消失或缓解。
四、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设的丽源小区二期建及阳光小区二期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小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CJ3082—1999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排放标准(无城市污水处理厂)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对地表水质量影响较小。 东兴嘉园小区及龙威龙城小区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中排放标准(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标准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35mg/L);可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进入通化市二道江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进入浑江。 2废气 项目建成后,本项目运营后生活采暖采用集中供热,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以及餐饮油烟。 项目车辆在小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势,汽车排气筒高度较低,尾气扩散范围不大,对周围地区影响较小,另外,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 本项目居民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作为厨房食品及其它用途,加热产生油烟,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楼内统一排烟道排至顶楼,再经高出楼顶3m的排气装置排入大气。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居民生活噪声及小区内泵房换热站内设备产生的噪声,泵房及换热站均为独立建筑,通过采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区域功能区划要求; 4固废物 项目建成后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等设施当中,按日由市政统一清运并处理。 四、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通讯地址:通化市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336号
五、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编: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
13002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电子邮箱:wsk198419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