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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县荣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异型板材、胶黏剂、分散剂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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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erqingxu 发表于 2011-11-15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县荣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异型板材10万m2、胶粘剂1000吨、分散剂1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做好安县荣盛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异型板材10万m2、胶粘剂1000吨、分散剂1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次评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异型板材10万m2、胶粘剂1000吨、分散剂1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县花荄镇前进村3组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业主:安县荣盛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主要内容:本次技改项目征用土地10亩,扩建厂房、办公用地、基础设施建设2000平方米,购置异型热压机、反应釜、涂胶机等设备13台套,达到年产异型板材10万m2、粘胶剂1000吨、分散剂1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项目的综合论证
①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二类限制类及第三类淘汰类,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经取得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备案的通知,备案号:安工信:[2011]134号批准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②项目建设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于安县花荄镇荣盛胶合板厂原厂房内,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项目对原安县花荄镇荣盛胶合板厂进行技改,适合胶合板用地需求,位于辽安路以北,交通方便。项目拟建地位于花荄镇的东面,处于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因此,项目的建设对花荄镇的影响几率很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选址合理。
③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于安县花荄镇荣盛胶合板厂原厂房内,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县的城镇规划。
三、环境质量现状
        大气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质量指标均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        地表水环境:各评价因子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质量现状较好。
        声学环境:在评价区域的4个监测点中,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及结论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由于施工期时间有限,影响范围以局部污染为主,因此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和清运,生活污水采用原有化粪池收集后农灌,这样可将污染减少到较低程度。
2、营运期
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甲醛吸收废水经治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凝器废水用作消防水池补充水,不外排;制胶设备清洗水送锅炉房烧掉,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田施肥。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锅炉烟气采用“旋风+水膜除尘器+25m烟囱”净化除尘;产生的甲醛废气采用“集气罩+甲醛喷淋塔+15m排气筒”治理。经以上净化措施后,锅炉烟尘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地区Ⅱ时段的标准;粉尘和甲醛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旋切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利用原九院废弃厂房及建筑物隔声;压板机基座减振、合理布局;风机出口装消声器、基座减振;对锯边机建设封闭厂房隔声,窗户安装双层隔声玻璃,并对锯边机设置基座减振以及合理布局。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见,经治理后的噪声源强再经过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隔声后,可达到《城市区域噪声质量标准》(GB3096-93)3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Ⅲ类标准。
固废污染控制措施:
废木渣作锅炉燃料,与锅炉所需燃料基本持平,可实现完全综合利用,步外排。锅炉木灰和除尘灰用于农田作农肥,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不会发生乱堆乱弃的现象,去向明确。
五、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对各污染源采取的环保措施合理有效,技术可行,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通过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环境风险水平可接收。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安县花荄镇前进村3组建设是可行的。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11年11月16日前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安县荣盛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1377815716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8981100986
Email:6246192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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