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天津港南疆南LNG配套区造陆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吹填造陆工程,新建隔埝总长1269.7m。吹填区域总面积约44.0328万m2,造陆区域现状标高约为-4.0m,设计吹填高程4.5m。所需疏浚土方总计约442.5万m3(流失按10%计,疏浚工程不计入本工程)。项目储存货种为LNG。工程总投资为157428.2万元,其中围埝工程总投资21795万元。
2、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生
电话:022-25705133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亚娟 电话:022-59812345-322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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