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综合配套服务区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开发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综合配套服务区简介 综合配套服务区是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于2010年11月批准用地成立的白城工业园区配套的服务区域,位于白城市东南部,规划面积为8km2,距离白城市区4km。范围为长白公路以西,北至乔家屯,南至图乌公路与经济开发区连接线,西至平齐铁路,东至长白路。综合配套服务区主要以行、商、住、旅等服务行业为主,远期发展成为白城市南部新城。 二、综合配套服务区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1、综合配套服务区中基础设施建设及入区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①施工现场周围建筑材料运输和工程挖土堆放产生的扬尘。 建议在运输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工程挖土及时回填场地低洼地。 ②在平整土地、建筑施工等作业中,将动用一些施工作业的机械设备,不可避免的产生建筑施工噪声。 建议在22点以后不能施工,白天施工时将产噪设备远离办公及居民生活区。 ③施工中,要清除原有生长在地面上的庄稼等,从而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还要产生大量的建筑渣土;同时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一般居住在现场临时工棚内,也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 建议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垃圾填埋场;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避免随意抛弃。 ④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由于目前项目所在地的下水管不完善,若该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则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建议施工废水要经过沉淀池采取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拌料,沉淀下的泥浆和固体废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 2、综合配套服务区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为区内项目排放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商业经营及配备的设备运行的噪声、交通噪声,综合配套服务区集中供热锅炉房锅炉烟气和餐饮油烟、交通尾气等。建议综合配套服务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和统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原则进行建设,以保护区域环境质量,防治污染的目的。 ⑴综合配套服务区必须同步实施区域开发和配套集水管网建设,实现全部餐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至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受纳水体为承泄区,为不加重其污染现状,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即:COD:<50mg/L、BOD5:<10mg/L、SS:<10mg/L、NH3-N:<5(8)mg/L。该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9月通过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进行的竣工验收。目前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0万m3/d,实际进水量为1.5万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0.0万m3/d。可以满足综合配套服务区污水处理的依托要求,处理后污水可做为农田灌溉使用。 ⑵综合配套服务区将采取集中供热方式解决区内冬季采暖用热,可使能源利用率提高,且有利于污染物集中处理。其采用布袋除尘器并采用炉内喷钙干法脱硫,锅炉排放的烟尘、NOx和SO2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治理后达标排放的锅炉大气污染物通过烟囱高度排放,可有效的减缓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⑶综合配套服务区规划及建设过程中要求入区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对降低生产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另外考虑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对声环境较敏感的建筑物将尽量远离交通干道,同时,道路两侧将栽植枝叶繁茂的树木,可有效地保护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⑷综合配套服务区内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处理要按照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做到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废物处理依托白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配套服务区的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白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发展定位、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及污染集中治理设施选址、工艺和规模、集中排放口位置及排放方式等合理,规划中提出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基本可行。评价区的SO2、NO2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受纳水体在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东湖建设工程治理实施后可以满足相关水质标准要求,在实施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基础上,综合配套服务区规划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区域声环境及噪声均可达标;在实施绿化及水土保持等生态治理及补偿措施后,综合配套服务区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综合配套服务区内征地及居民拆迁安置由白城市政府统一安置和落实。综合配套服务区规划所需的水资源及电力资源充足。有利于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建设。经调查,区域内公众支持综合配套服务区规划的建设。 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白城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区总体规划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开发活动可行。 但鉴于综合配套服务区的排水受纳水体承泄区目前已无环境容量,针对综合配套服务区总体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⑴尽快落实区域内集排水系统的建设,使白城市区的生活污水和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废水能够全部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避免末经处理的超标污水排入承泄区。 ⑵尽快实施白城市受纳水体承泄区污染整理工程(东湖建设工程),通过区域削减解决承泄区水质超标的问题,保障受纳水体承泄区达到Ⅳ类水体要求。 ⑶落实规划的集中供热工程、供水工程、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⑷综合配套服务区禁止工业类建设项目入区。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综合配套服务区内及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综合配套服务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综合配套服务区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综合配套服务区的建设是否支持? ④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对综合配套服务区具体发展规划的建议? ⑦您认为本地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⑧您对综合配套服务区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综合配套服务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海波 电话:0436-3677230 E-mail:Zhb680629@163.com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艺荻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E-mail:huanping1609@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