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ming-5114 于 2011-11-15 20:45 编辑
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滨河路和16米支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滨河路和16米支路建设工程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顺德区大良云近东区滨河路和16米支路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中心城区东部云近东区内 路线走向:滨河路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中心城区东部云近东区最东面,道路外形为大致呈欠一“|”的“D”形道路。工程西面起点为驹荣路,起点桩号为AK0+061。南面终点为南国东路,桩号为AK2+104,全长2043m。 16米支路道路走向为正南北走向,北面起点为滨河路,起点桩号为BK0+330(滨河路桩号AK0+811)。南面终点为东乐东路,桩号为BK0+000,全长330m 道路宽度:滨河路:35m/45m;16米支路:16m 道路等级:滨河路:城市II级次干道;16m支路:城市II级支路 道路长度:滨河路全长为2043m,其中包括滨河路下穿东乐东路隧道(滨河路与东乐东路相交处)和小桥梁2座,长度均为16m,桥宽分别为35m和45m;16m支路道路全长为330m 设计车速:滨河路:40km/h;16米支路:30km/h 建设项目总投资:
14912.21万元 工程建设进度:本项目拟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12月完工,工期为14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雨水等,均得到有效处理,施工期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建设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产生污染的作业环节为:路基土石方施工、施工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TSP)污染;施工机械作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NO2、CO和HC。本项目施工中使用外购商品混凝土,均采用密封运输的方式,消除了现场搅拌产生的扬尘污染。故施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声源1~5m的噪声值在76~98dB(A),根据预测结果,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声源3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最大在300m以外方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限值;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声源6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达标距离大于300m。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会对距离较近的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此外,施工期间建筑工地还会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剩余废物料等建筑垃圾。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汽车尾气污染物对道路沿线及沿线各敏感点处的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但根据各预测结果,各预测年份、日均车流量和高峰车流量、通常气象条件和不利气象条件下,CO、NO2浓度均低于二级标准,说明汽车尾气对道路两旁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路面径流雨水。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石油类和SS,且路面冲刷物的浓度集中在降水初期,降水15min内污染物随降水时间增加浓度增大,随后逐渐减小,路面径流污水经过雨水管道,进入水体的地表径流中所含污染物—般也在河流可自然降解的范围内,不会对内河涌和桂畔海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少,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道路两侧新开发的建筑物,由开发者自行负责其防噪降噪的防护,对于新规划居住区,建议开发时适当调整沿街一带建筑的功能及相关的噪声防护措施,以避免道路对居住区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由于道路建成后由顺德区交通部门、环卫部门和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维护、清洁,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施工单位尽可能使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在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做好洒水扬尘,做好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工作,开挖土方尽可能避开雨季等。 (2)营运期: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扬尘,做好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优先设计桥梁桥面和路面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等减噪措施。 建设单位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其“三废”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本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虽然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在采取了必要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种环境影响都处于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不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且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顺德大良云近东区的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10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黄晓辉
电话:0757-22836820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4楼
邮编:528303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街18号102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201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