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5楼顶(H=21m)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机动车废气经通风设备抽至排风井引出地面排放,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带附近,对周围环境不会照成明显影响。 3、
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音措施来降低影响,停车楼内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播音,出入口位置设置明显的限速、禁鸣的标志牌,设置减速带,合理设置车辆进出停车楼的路线,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甚至鸣笛,项目四周加强绿化,选择种植对噪声有较强吸收和阻碍作用的高达树木,增加绿化带,可有效降低噪声声级。以上措施实施后可使项目四周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 4、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员工生活垃圾、培训班人员留下的生活垃圾、机动车上乘客留下的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